【證監會發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業務往來的通知

【證監會發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業務往來的通知】通知稱,財務公司應當加強關聯交易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協助成員單位通過關聯交易套取資金,不得隱匿違規關聯交易或通過關聯交易隱匿資金真實去向、從事違法違規活動。財務公司與上市公司發生業務往來應當簽訂金融服務協議,並查閱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的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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