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北京市統籌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北京市統籌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方案》】嚴格落實國家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主動服務,「一對一」精準推送信息,全程網上辦理,確保2022年6月30日前符合條件的企業存量留抵稅額「應退盡退」。按照國家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及擴圍要求,對特困行業企業、科技創新型困難中小微企業及其他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緩繳社會保險費,明確困難企業申請條件,擴大享受範圍,以自願申請、書面承諾等方式簡化辦理程序,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至2022年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