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科

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科學精準調整上海來浙返浙人員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對上海市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或7天內有本土社會面陽性病例的區來浙返浙人員實行「7天日常健康監測」。日常健康監測期間,在第1、2、3、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同時需滿足所在地常態化核酸檢測要求。對上海市其他地區來浙返浙人員實行「7天日常健康監測」。日常健康監測期間,在第1、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同時需滿足所在地常態化核酸檢測要求。(浙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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