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布關於做好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有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布關於做好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有關工作的通知】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協調指導有關方面,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靈活採取不同方式進行盤活。對具備相關條件的基礎設施存量項目,可採取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基礎設施REITs)、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盤活。對長期閒置但具有較大開發利用價值的老舊廠房、文化體育場館和閒置土地等資產,可採取資產升級改造與定位轉型、加強專業化運營管理等,充分挖掘資產潛在價值,提高回報水平。對具備盤活存量和改擴建有機結合條件的項目,鼓勵推廣污水處理廠下沉、地鐵上蓋物業、交通樞紐地上地下空間綜合開發等模式,拓寬收入來源,提高資產綜合利用價值。對城市老舊資產資源特別是老舊小區改造等項目,可通過精準定位、提升品質、完善用途等豐富資產功能,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此外,可通過產權規範交易、併購重組、不良資產收購處置、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場化債轉股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加強存量資產優化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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