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了遊客來源地(途徑地)疫情防控風險區域劃定要求。將限制遊

調整了遊客來源地(途徑地)疫情防控風險區域劃定要求。將限制遊客中高風險區旅居史由14天調整為7天,對7天內有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其他地區(低風險區)旅居史人員,提供近3天內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後允許乘船。並同步調整在船遊客來源(途經)地疫情防控等級動態變化後,針對不同風險等級差別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取消對室內密閉公共場所及船上餐廳就餐人員50%限制。提出控制人員合理間隔距離、進入室內密閉場所全程佩戴口罩等要求。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