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戶限制,試行以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落戶限制,確保外地與本地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標準一視同仁。全面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的I型大城市落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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