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保險公司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有關事項

央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保險公司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提出,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5〕第3號)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發行申請,做好信息披露,並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發行、贖回等重大情況。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不得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保險公司應當提升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的市場化定價程度,增強對各類投資者的吸引力,切實提高保險公司資本吸收損失的能力。保險公司可通過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補充核心二級資本,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餘額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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