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職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的指導意見》,從4月1日起實施。根據《指導意見》精神,福建省直住房公積金中心制定了實施細則,省直公積金繳存職工可按流程材料辦理”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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