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修改《大連商品交易所生豬期貨業務細則》和《大連商品

【大商所:修改《大連商品交易所生豬期貨業務細則》和《大連商品交易所雞蛋期貨業務細則》】大連商品交易所發布公告,修改《大連商品交易所生豬期貨業務細則》和《大連商品交易所雞蛋期貨業務細則》,將《大連商品交易所生豬期貨業務細則》第三十六條文修改為指定質量檢驗機構應當按照交易所要求的時間到場進行生豬檢驗;確實無法按時到場的,應當及時通知交易所,交易所可以視情況委託指定質量檢驗機構通過遠程視頻或者交易所認可的其他方式進行檢驗等。相關鏈接:關於修改《大連商品交易所生豬期貨業務細則》和《大連商品交易所雞蛋期貨業務細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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