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稱,推行存量商品房「帶押過戶」模式,可有效降低房屋交易風

通知稱,推行存量商品房「帶押過戶」模式,可有效降低房屋交易風險和成本,縮短房屋交易周期,在激發存量商品房市場交易活力的同時,有利於新建商品房市場和存量商品房市場之間相互促進,更好地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全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落實存量商品房「帶押過戶」有關規定,及時調整「帶押過戶」中的貸款審批發放標準,推動貸款審批與抵押登記業務的業務流程、審批管理等無縫銜接,積極優化完善業務流程,提升辦事效率,形成具體操作規程或者業務指南,做好相關業務人員培訓和客戶宣講等工作。業務開展過程中應梳理總結各環節可能存在的風險,建立完善風險管控機制,保障交易資金安全,穩妥有序推進「帶押過戶」貸款業務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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