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券時報,從北京金融法院獲悉,12月30日,北京金融法院對

據證券時報,從北京金融法院獲悉,12月30日,北京金融法院對2021年3月18日成立當日受理的某資產管理公司起訴某債券發行服務機構的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北京金融法院1號案件)進行一審宣判。該案系全國首例銀行間債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案件,案件標的額逾5億元。案件焦點涉及法院在前置程序取消後對債券發行存在虛假陳述的認定方法,銀行間債券市場中發行人、投資人及各服務機構的義務與責任邊界。北京金融法院根據案涉債券各參與方對損失的過錯程度,虛假陳述行為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係,酌情確定某承銷銀行在某集團賠償責任10%的範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某會計師事務所在某集團賠償責任4%的範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某律師事務所在某集團賠償責任6%的範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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