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的,

《通知》要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執行前期費用保障政策,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先行支付,中央財政按實際發生費用的 60%予以補助。該政策以患者入院時間計算,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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