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布關於全面恢復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的通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布關於全面恢復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的通知】自2023年2月6日零時起實施。取消經粵港陸路口岸出入境預約通關安排,不設通關人員限額。恢復內地居民與香港、澳門團隊旅遊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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