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廣東證監局披露了對郭鎮、沈超文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措

3月1日,廣東證監局披露了對郭鎮、沈超文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廣東證監局表示,經查,郭鎮在未經公司審核通過的情況下,將個人研究草稿提供給銷售人員,最終引發傳播,造成不良影響。另外,沈超文向公司研究人員獲取未經公司審核通過的研究草稿,並發送給公司外部人員,最終引發傳播,造成不良影響。(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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