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崗區發布消息稱,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間,對通過龍

深圳市龍崗區發布消息稱,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間,對通過龍崗區汽車經銷企業購買小汽車,旦在龍崗區保險機構購買車險的個人消費者(其中龍崗區汽車經銷企業和保險機構須對龍崗區經濟作出貢獻),所購車輛是新車且符合公安部《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802-2019)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按照購買單台小汽車新車購車發票金額(含稅價)分檔給予補貼。第一檔,金額在10萬元(含)—20萬元(不含),補貼0.5萬元;第二檔,金額在20萬元(含)一30萬元(不含),補貼1萬元;金額在30萬元(含)以上,補貼1.5萬元。據介紹,補貼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本政策自2023年3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中證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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