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於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範用地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鼓勵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設用地發展光伏發電產業。在嚴格保護生態前提下,鼓勵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區域選址建設大型光伏基地;對於油田、氣田以及難以復墾或修復的採煤沉陷區,推進其中的非耕地區域規劃建設光伏基地。光伏方陣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農用地的,應根據實際合理控制,節約集約用地,儘量避免對生態和農業生產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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