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主要內容有六方面。一是落實新《

《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主要內容有六方面。一是落實新《證券法》要求,取消、調整部分行政許可事項,落實審慎監管原則、提升風險防控主動性,對照《證券法》提高處罰力度。二是加強對證券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穿透監管的要求,增強監管力度,規範公司治理。三是引導行業回歸本源、集約經營,走高質量發展之路,培育「合規、誠信、專業、穩健」行業文化,建立長效合理激勵約束機制。四是補充業務規則,新增證券承銷與保薦、做市交易、場外業務三節,針對性完善相關業務規範,促進服務實體經濟功能有效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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