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市鼓勵支持個人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指引》印

日前,《廣州市鼓勵支持個人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指引》印發實施。根據該指引,補貼對象為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廣州購買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車(以發票日期為準),並在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註冊登記的個人消費者。對符合申領條件的個人消費者,給予以下補貼: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含稅價(以下簡稱車輛價格)在10萬元(含)至15萬元,補貼10000元/台;車輛價格在15萬元(含)至20萬元,補貼8000元/台;車輛價格在20萬元(含)以上,補貼6000元/台。(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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