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監局發布關於對深圳深國融前海金融管理股份公司採取出具警

深圳證監局發布關於對深圳深國融前海金融管理股份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深圳深國融前海金融管理股份公司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對深圳雅興投資企業(有限企業)的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及承諾最低收益的情形。上述情形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的相關規定。依據《私募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深圳證監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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