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水利部河湖管理司負責同志對《水利部關於加強河湖水

5月27日,水利部河湖管理司負責同志對《水利部關於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的指導意見》進行了解讀。為了維護河湖水域岸線空間完整,保障防洪、供水、生態安全,《指導意見》依法明確,光伏電站、風力發電等項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庫內建設。同時,統籌發展和安全,考慮國家能源結構優化調整的需要,對光伏電站、風力發電等項目建設不搞」一刀切」,對於湖泊管理範圍內的周邊區域、水庫庫汊等水域岸線空間,各地可以此類項目對防洪和生態安全的實際影響進行研究。要堅持科學論證,嚴格管控,不得布設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態、水環境保護需求的區域,不得妨礙行洪通暢,不得危害水庫大壩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設施安全,不得影響河勢穩定和航運安全,並依法履行相關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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