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發布關於防止克羅地亞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

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發布關於防止克羅地亞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公告稱,禁止直接或間接從克羅地亞輸入豬、野豬及其產品。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克羅地亞的豬、野豬及其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來自克羅地亞的進境船舶、航空器等運輸工具上卸下的動植物性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除害處理,不得擅自拋棄。對邊防檢查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克羅地亞的豬、野豬及其產品,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