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ST泰禾2021年年報下發問詢函

5月30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ST泰禾2021年年報下發問詢函,要求其6月10日前回復。深交所要求其列出截至目前有息負債的債務類型、具體金額、到期日、償付安排,目前有息負債已到期未歸還的債務明細及變化情況,並結合近期到期情況及未來一年內到期金額、可自由支配的貨幣資金、現金流及重要收支安排、公司融資渠道及融資能力、債務重組推進情況等,說明公司是否具備足夠債務償付能力,是否存在流動性風險,可能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及持續經營能力產生的影響,公司已採取或擬採取的解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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