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提出四方面的工作重點。一是服務國家大局。積極參與

《指導意見》提出四方面的工作重點。一是服務國家大局。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等多邊框架下全球經濟治理,推動完善相關國際規則;深化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標準、合格評定務實合作與規則協調;積極推動國內市場監管規則與高水平自貿協定義務相銜接。二是促進外貿發展。進一步提升合規意識與合規能力,健全與國際規則接軌的市場監管制度體系;推動標準協調,提升我國標準與國際標準一致性,聚焦重點貿易領域開展標準比對與標準協調研究;推動與境外經濟體合格評定主管部門合作,提高合格評定程序及結果的互相承認力度,提升合格評定服務外貿發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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