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國家防總決定於6月4日

根據《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國家防總決定於6月4日13時將防汛應急響應由Ⅳ級提升至Ⅲ級。國家防辦派出4個專家組繼續在江西、湖南、廣西、貴州協助指導防汛工作。6月4日,國家減災委、應急管理部針對湖南省益陽、湘西、懷化等地嚴重暴雨洪澇災害,啟動國家Ⅳ級救災應急響應,派出工作組赴災區實地查看災情,指導和協助地方做好受災群眾生活救助等救災工作。(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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