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海南省儋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於印發《儋州市商

6月6日,海南省儋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於印發《儋州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的通知。《實施細則》提到,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須與開立監管賬戶的商業銀行(即「監管銀行」)和市住建局簽訂三方監管協議。監管協議中應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名稱、項目名稱、坐落、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土地面積、總建築面積、總套數、工程預算清冊總額、監管銀行、監管賬戶名稱和賬號等相關信息。未簽訂監管協議的房地產項目,不予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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