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國家林草局、國家統計局聯合印發通知,決定在內蒙古自

6月7日,國家林草局、國家統計局聯合印發通知,決定在內蒙古自治區、福建省、河南省、海南省、青海省等五省區開展森林資源價值核算試點工作。試點工作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結果為統一底板,依據第九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數據以及相關林草生態綜合監測數據,對試點省(區)全域及以地級市為區域單元,開展森林資源價值量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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