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浙江省義烏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了解到,近期,該市發布了《關於在

從浙江省義烏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了解到,近期,該市發布了《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確了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疫情期間,繳存人本人及配偶在義烏市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住房,支付租金確有困難的,提取額度從原定的「12個月內本人及配偶提取總額最高不超過12000元」調整至「12個月內本人及配偶提取總額最高不超過24000元(每月2000元)」。目前每12個月可以申請提取一次。中心將加快系統開發,逐步實現住房公積金租房按月提取。(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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