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留漢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提出

武漢市《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留漢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提出,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6年以內、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在漢就業創業並正常繳納社會保險、家庭在漢無自有住房的高校畢業生,在資格有效期內,租住人才租賃房的,按照不高於市場租金的70%繳納租金,累計減免期限不超過3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分別免繳2年、1年租金,免租金額每月分別不超過2000元、1500元。鼓勵各區建設青年人才之家,為畢業6年以內有意願來漢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最長7天免費住宿以及就業諮詢、創業指導、人才交流等綜合服務,為其留漢就業創業創造條件。(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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