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出,結合現代科學和製藥技術,挖掘傳統經典中藥方藥和臨床經典方,鼓勵源於古代經典名方的中藥複方製劑、具有長期臨床療效驗證的醫療機構製劑申請上市。鼓勵應用傳統工藝配製、具有現代研究證據的新經驗方申請醫療機構中藥製劑備案。根據國家技術指導原則,加強中藥全過程質量控制。持續推進本市生物製品(疫苗)批簽發能力建設,配備與本市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及批簽發任務相適應的人員、儀器設備、設施場地等,不斷提升檢驗能力和質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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