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監局發布關於對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暫停保薦機構資格

深圳證監局發布關於對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暫停保薦機構資格監管措施的決定。經查,你公司在保薦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執業過程中,盡職調查未勤勉盡責、內控機制執行不到位,出具的發行保薦書中發行人財務數據與實際情況不符,違反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58號)第四條第一款、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採取暫停保薦機構資格3個月的監管措施,暫停期間自2022年6月23日至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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