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安晚報,6月24日下午,記者從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獲悉

據新安晚報,6月24日下午,記者從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獲悉,合肥限購政策再次調整。政策調整主要為四方面:第一,戶籍登記在市區的集體戶、投靠親友家庭戶籍,與市區戶籍家庭具有相同購房資格。第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資格認定中,社保個稅認可追溯、補交。第三,法人、非法人組織可以購買市區範圍內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需為開發企業自行銷售的房源。第四,限購資格查詢時,非限購區域住房(新站區、瑤海區、新橋產業園)不再計為家庭住房套數,剛需資格認定標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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