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關於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徵求意見稿)

證監會《關於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徵求意見稿)起草說明:本次配套修改包括調整證券公司從事股票期權經紀業務的准入方式。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參與股票期權交易試點指引》等規範性文件中證券公司從事股票期權經紀業務的准入方式由「備案制」修改為「核准制」,並規定已通過期貨監管機構備案的證券公司無需重新核准,可直接申請換領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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