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印發《漳州市貫徹落實紮實穩住經濟一攬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印發《漳州市貫徹落實紮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其中提到,對在漳州市購買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但不包括車位,下同)的購房人(家庭),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後,實施購房補貼,由所購商品房項目的屬地財政部門按以下標準給予補貼(薌城區、龍文區由市區兩級財政各按50%承擔):(1)購房人屬漳州市籍戶口的,購買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總額的0.5%給予補貼,每套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1.5萬元;(2)購房人屬非漳州市籍戶口的,購買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總額的0.7%給予補貼,每套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2萬元;(3)存量房賣方因改善性住房需求「賣舊買新的」,給予賣方一次性補貼5000元。(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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