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於7月8日收到浙江證監局《行政

金字火腿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於7月8日收到浙江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金字火腿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未及時披露期貨交易重大損失;未及時披露收到大額賠償款。浙江證監局擬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對施延軍、王啟輝、吳月肖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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