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指出, 網約車平台公司在取得相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

辦法指出, 網約車平台公司在取得相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後,應自次日零時起向行業平台傳輸網約車平台公司、車輛、駕駛員等基礎靜態數據以及訂單信息、經營信息、定位信息、服務質量信息等動態數據。各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通過運政信息系統實時傳輸網約車平台公司、車輛、駕駛員相關許可信息,供行業平台實時共享。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