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溫州市住建局與溫州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明確個人首

近期浙江省溫州市住建局與溫州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明確個人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實行財政補貼操作流程的通知》,該市符合條件的購房者在取得房屋不動產證後,財政將給予購房款0.6%的補貼。《通知》稱,此次購房區域範圍要在溫州市轄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洞頭區、海經區、經開區行政區域範圍內。購買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和普通存量住房標準為建築面積144平方米(含)以下住房。(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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