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券時報記者從投行人士處獲悉,有個別保薦人或發行人利用

近日,證券時報記者從投行人士處獲悉,有個別保薦人或發行人利用規則漏洞拖延回函時間。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審核中心為此明確,保薦人原則上應在收到審核部門修改意見後的10個工作日內提交符合要求的審核問詢回復及相關申報文件,若確有必要,可以提交延期申請,原則上延期同樣不能超過10個工作日。如果延期後仍未能提交符合要求的問詢回復及相關文件,那麼深交所將恢復發行人端計時。有業內人士表示,該規定對投行和發行人的回覆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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