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商品房預售制的許多問題出現在監管方面。與很多國家實施

當前我國商品房預售制的許多問題出現在監管方面。與很多國家實施的購房者按工程進度支付款項相比,我國現行的商品房預售制度是在交房之前購房者就支付全款。款項進入指定賬戶後,根據工程進度按照相關比例撥付。問題出現在地方有關部門和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單位,或是沒有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執行監管,或是執行不到位。個別開發商與建築商、供應商利用監管空隙,通過開具虛假發票、虛報工程進度等方式,提前支取預售監管資金。預售資金被挪用的情況也並不鮮見,一些房企會將預售資金由集團統一調配使用,用於償還貸款、支付土地款、發放員工工資等。應明確的是,在商品房市場出現一定下行趨勢時,不一定是取消預售制好的時間窗口。應進一步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特別是對可能造成「爛尾樓」等風險的預售資金監管漏洞應堅決堵住,讓預售資金監管制度更好發揮正面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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