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能源:在期貨和期權合約對客戶信息量收取申報費】上海國際

【上期能源:在期貨和期權合約對客戶信息量收取申報費】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發布公告,自2021年11月26日(即11月25日晚連續交易)起,在期貨和期權合約對客戶超過一定標準的信息量收取申報費。一、適用對象1.上期能源按照收費公式,對當日在期貨和期權合約上報單、撤單或詢價(僅針對期權)筆數超過一定標準的客戶收取申報費。2.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參照客戶執行。3.上期能源批准的做市商在做市品種上免收申報費。二、收費公式1.客戶在期貨和期權某個合約上的申報費=Σ客戶在該合約上各檔位的信息量 х 相應費率,具體費率標準如下。相關鏈接:關於在期貨和期權合約對客戶信息量收取申報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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