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擬推峰谷分時電價:高峰時段上浮60%】據天津市發改委發

【天津擬推峰谷分時電價:高峰時段上浮60%】據天津市發改委發布《市發展改革委關於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中提到:工商業峰谷時段電價浮動比例調整為4:1,即高峰電價在平時段電價的基礎上上浮60%、低谷電價在平時段電價的基礎上下浮60%,尖峰電價在高峰電價基礎上上浮20%。按變壓器容量(最大需量)計算的基本電價、功率因數調整電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參與浮動。農業用電峰谷分時價差、居民煤改電採暖峰谷價格政策暫不做調整。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