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鐵合金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試行)》印發】據寧夏工信

【《寧夏鐵合金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試行)》印發】據寧夏工信廳,《寧夏鐵合金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試行)》印發確有必要新建的,必須實施減量置換,制定產能置換方案,產能置換比例不低於1.5:1,不接受跨省產能置換;礦熱爐規模須達到2台31500KVA及以上(特種鐵合金除外),同步配套建設尾氣餘熱綜合利用工程。依託現有裝置實施治污減排、節能降耗等技術改造項目,在不新增爐型容量的情況下可不制定產能置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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