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燃料油期貨補充苯乙烯、苯酚及4-枯基苯酚等項目檢驗

【上期所:燃料油期貨補充苯乙烯、苯酚及4-枯基苯酚等項目檢驗】上海期貨交易所發布公告稱,上期所燃料油期貨指定檢驗機構聯合制定了《燃料油(期貨)補充檢驗項目暫行規定》(修訂版),規定燃料油期貨交割檢驗需增加苯乙烯、苯酚及4-枯基苯酚等項目檢驗。本規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實施,2023年8月1日之前生成的標準倉單按原有《燃料油(期貨)補充檢驗項目暫行規定》執行。相關鏈接:關於發布《燃料油(期貨)補充檢驗項目暫行規定》(修訂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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