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改革,將進一步優化調整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摩托車檢驗周

此次改革,將進一步優化調整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摩托車檢驗周期。將原來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10年內上線檢驗3次,也就是在第6年、第8年、第10年檢驗,調整為檢驗兩次,即在第6年和第10年上線檢驗;摩托車從今年10月1日起,也是在第6年和第10年上線檢驗兩次即可。對於超過10年的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和摩托車,今後將統一調整為每年上線檢驗1次。不過,在10年內,這兩類車輛仍需每兩年向公安機關申領一次檢驗合格標誌。(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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