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山西省晉中市榆社縣發布《榆社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

9月26日,山西省晉中市榆社縣發布《榆社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榆社縣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配套措施的通知》,涉及公積金貸款額度、首付比例等15條措施。《通知》提出減輕公租房配建壓力。對榆社縣2021年1月1日後取得國有建設用地的項目,不再配建公租房,不再繳納配建資金。2021年1月1日之前取得國有建設用地的項目配建的公租房項目: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配建項目按配建面積每平方米500元繳納配建資金;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間的配建項目按配建面積每平方米800元繳納配建資金,繳納配建資金後政府准予向社會自行銷售。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