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在充分吸收前期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內容的基礎上,上交所對

上交所:在充分吸收前期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內容的基礎上,上交所對照中國證監會《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託憑證業務監管規定》,在適用範圍、上市稽核安排、終止上市情形與程式、持續資訊披露監管要求、投資者適當性要求等方面,對原《上海證券交易所與倫敦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託憑證上市交易暫行辦法》進行進一步優化調整和更名修訂,形成了《暫行辦法》及相關業務配套指引。後續,上交所將根據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繼續做好互聯互通存託憑證業務服務,持續深化跨境合作機制,堅定不移地推進資本市場制度型雙向開放。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