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發布關於《浙江省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細則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發布關於《浙江省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細則》的公示,其中提到,列入鋼鐵去產能任務的產能、享受獎補資金支持的退出產能、「地條鋼」產能、落後產能、未重組或未清算的殭屍企業產能、鑄造和鐵合金等非鋼鐵行業冶煉設備產能,不得用於置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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