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

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網路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意見》要求,加強網路直播銷售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網路直播發布者、網路直播服務機構嚴禁利用網路直播平臺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不得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直播帶貨委託方或其他第三方存在違法違規或高風險行為的情況下,仍為其推廣、引流;不得通過造謠、虛假營銷宣傳、自我打賞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熱度,誘導消費者打賞和購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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