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理事會當地時間8日宣布,對緬甸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緬甸對

歐洲理事會當地時間8日宣布,對緬甸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緬甸對外投資與經濟部長等19人和1個實體實施制裁。制裁措施包括凍結這些個人和實體在歐盟的資產和禁止他們到歐盟國家旅行等。自2021年2月緬甸軍政府上台執政以來,歐盟已對緬甸實施了五輪制裁,受制裁的共有84名個人和11個實體。(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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