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經研究決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

大商所:經研究決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收如下費用:1.期貨交割手續費。2.標準倉單轉讓貨款收付手續費。3.標準倉單作為保證金手續費。4.期轉現手續費。其中:第1項至第3項採取直接免收方式實施;第4項採取先收後減方式實施,每月對會員核算並發放減收額度,抵扣後續產生的交易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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