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聯創股份披露,公司收到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

11月20日,聯創股份披露,公司收到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淄博中級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淄博中級法院指出,被告人孔剛、高勝寧、王耘、黃烱、葉青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務,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構成合同詐騙罪;法院一審判決孔剛、高勝寧等人犯合同詐騙罪,主犯之一的孔剛被判處無期處刑。聯創股份稱,本次判決為一審判決,被告人已上訴。(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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